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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保护彭泽文物和文化遗产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9 15:17:00    

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检察官在西垅刘氏宗祠了解文物保护有关情况。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 通讯员欧阳婷 汤玥)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公益诉讼江西行“守护文化瑰宝”主题活动要求,以及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日前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专项活动前期,该院办案检察官调取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信息,对全县8处省级保护单位、2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传统村落、6处历史建筑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并与县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检察官对茅湾碾米作坊遗址保护进行办案回访。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经现场调查发现,全县部分文物和文化遗产存在一些问题。如未见标志说明,致使公众难以了解文物和文化遗产背后的深厚历史文化价值;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缺失、破损,无法发挥应有的指引作用;消防安全管理不足,一旦遭遇火灾等突发状况,文物和文化遗产将面临灭失的风险;有的在文物内部随意堆放杂物,破坏了文物原有的空间格局;有的文物本体出现破损现象,文物杂草丛生。

如该县熄字亭于1986年4月5日,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年代为清代,类别为古建筑。在文物保护范围内,未见标志说明、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杂草丛生。

4月17日,该院召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骆建主持,邀请县有关单位、听证员、属地乡镇工作人员参与。会上,检察官通过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向参会人员详细展示了全县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听证员评议一致认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解决,建议检察机关依法督促县有关单位与属地乡镇履行监管职责。

该院根据评议意见,依法向县有关单位、属地乡镇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对文物保护不到位问题应及时整改,加强对辖区内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范和指导。

几天后,该院办案检察官对茅湾碾米作坊遗址等文物和文化遗产进行跟踪回访,整改工作已启动。办案检察官表示将持续关注并跟踪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修复工作,确保每一项保护措施都能落到实处,让承载历史记忆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得以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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