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中概股被摘牌事件后,中概股“底线思维”已变,赴港进行第二上市成为潮流。如真出现突然强制退市,港交所将如何应对?
编辑|苏琦
除对中国关税持续增加,在美上市的中概股,近日亦持续隐现危情。
4月10日晚间,美国媒体公开报道称:特朗普政府正朝着可能将中国上市公司股票从美国交易所退市的方向迈进。即将上任的美国证交会主席保罗·阿特金斯(Paul Atkins)可能会在上任后,处理退市问题。
随着美国共和党及国会对相关话题议论增加,一种观点正在流行:如在美上市中国公司不允许检查会计底稿等一系列情况出现,美国法律将准许退市。受相关消息影响,4月11日,在美中概股普遍下跌:富途证券(美:FUTU)跌6.7%,收报74.81美元,滴滴出行(美:DIDIY)曾跌25%,低见3.15元,收市跌18.8%,收报3.41美元。
类似相对极端情况已非第一次出现。2022年,即上一次中美科技及贸易摩擦中,中概股除牌也曾发展成紧急事件。
此举起因是2020年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布审计新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无法接受检查的在美上市中概股,开始遭遇退市压力。
2022年3月,美国证监会(SEC)分多批把逾百只在美上市的中概股纳入“预定除牌名单”,包括阿里巴巴(09988,美:BABA)、京东(09618,美:JD)、拼多多(美:PDD)等几乎主要中概股。如当时名单上中概股未能提审计底稿,将被勒令退市,引发相关恐慌。
当年8月,中美之间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该协议将允许美国监管机构对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特区的审计机构进行检查和调查,包括检查上市公司的审计底稿。其中,中方提供协助的范围也涉及部分为中概股提供审计服务,且审计底稿存放在中国内地的中国香港事务所。
PCAOB随后赴港检查中概股审计底稿,并于当年11月初在港提早完成工作。PCAOB于12月发表声明称:首次取得中概股全面检查和调查权限,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此表态虽被视为中概股被摘牌风险大致消除。但中概股“底线思维”已变,自此开始,多家中概股赴港进行第二上市成为潮流,为一旦在美“被退市”后留有后路。
事实上,为向中概股回流敞开大门以接住“财富红利”,中国香港特区的准备,从2018年4月30日推行上市制度改革便已开始。为吸引新经济公司赴港挂牌,香港交易所(下称“港交所”)修订了一系列相关规则,包括允许尚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开放同股不同权限制,以及接受部分企业在当地进行第二上市。
所谓第二上市(Secondary Listing),亦被称为“次要上市”,是发行人在多个交易所进行上市的一种选择。与之类似的手段还包括“双重主要上市”,即在两个上市地都采用主要上市的方式。这两种方式可带来扩大投资者群体的好处,代价则是上市后要承担更多合规成本。
2019年,作为首家同股不同权中概股回港作第二上市的企业,阿里巴巴被认为开启了一波中概股回港大潮。2022年的前述“尖峰时刻”,为这种加速回流提供了新一轮推力。随着中概股回归港股市场成为趋势,部分中概股采用的便是以第二上市形式在港挂牌。因这一选择存在流程相对简单,以及两地股份互动不会产生差价等优势。
港交所的相关改革,亦因之加速进行:2022年1月,港交所进一步修订的《海外上市发行人制度》正式生效,大幅放宽中概股回流香港上市门槛,主要内容包括:同股同权(非WVR架构)的内地公司作第二上市的规定的市值从至少100亿港元,降低至30亿港元。
在此基础上,早前不符合要求的WVR或VIE公司,也可以直接作双重主要上市,无须先经第二上市再申请作双重上市。
2022年10月,当时港交所上市主管、现任港交所行政总裁陈翊庭,也就一系列可能发生的极端情况出现时给出明确答案,包括针对第二上市的公司在主要上市的交易所被强制退市后其在港的地位等。《财经》对此亦进行多次相关报道。
“如果有第二上市的公司真的出现突然(被)强制退市的情况,它在香港第二上市的股票交易一般不会受到影响,但是我们会要求它尽快将第二上市转换成主要上市。”陈翊庭当时称。
其中的细节在于:第二上市的公司在港上市后,可以享有一些上市规则的豁免,例如第二上市的发行人可以全面豁免一些关联交易的公告和股东批准等方面的规定,持续合规成本相对比较低。
陈翊庭分析指出:“如果把上市比喻成一道门的话,对于公司来说,第二上市和主要上市两种上市方式的主要区别并不在于‘进门’的难度,而是在于‘进门’之后承担的持续合规责任不同。”
当初假设的情况一旦成真后,港交所的相关预案将如何进行?按照陈翊庭此前预告:转换上市地位后,其之前获得的一些监管豁免也就失效了,必须符合香港所有的上市规则。但一般也会给予上市公司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内,它仍然享有因为第二上市所获得的监管豁免。
“如果真的因为第二上市公司被退市而导致它们不再获得这些豁免,这些公司就要逐一整改,满足这些监管要求。对于这些中概股公司来说,一般实力是比较强的,只要财务数据满足上市门槛,这些监管规则并不会对他们造成实质障碍,只是需要额外的时间和成本。”一位从事港股市场业务的当地律师对《财经》指出。
4月11日,前述中概股可能再次面临被退市压力后,港股市场对此亦开始议论纷纷。一种观点指出,“在当前的市场行情中,集资被认为难度很大,大家很可能旨在避难,先以介绍方式落脚,将对丰富港交所上市公司阵容起到较大帮助。”
按照相关规定:如企业以第二上市形式在港上市,其港股部分占全球总市值比例超过55%或原主要上市交易所撤销其上市地位,将会触发港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使得该公司的港股变成主要上市。
亦有相关观点对此提醒称:中概股等上市公司如提前发现存在可能性,或应提前进行准备,包括主动申请中国香港特区作为主要上市地,以免构成市场混乱。
责编 | 秦李欣